第10章 问汝深衷 断汝雄图

        云收雨散,反而难以相对。

        段慧奴勉力转过半身,趴陷于榻里,湿裸的背心雪股起伏着,时不时地酥颤一阵,还未从高潮余韵中缓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其实不太记得最后冲刺那段,自己胡乱叫了些什么,肯定是羞死人的丢脸呓语,缠绵销魂时哪有什么正经话说?

        但那股子莫名的不甘心倒是清清楚楚,不知少年除插穴儿之外还干了什么,惹起她要强好胜的竞争心思。

        女郎心里闷闷的,但段慧奴绝不会、也不愿意承认,是不想面对“少年即将死去”一事。

        若没把那瓶解药砸掉就好了,反正横竖是死,随便找个理由让他服下便是,运气好的话,或许能捡回一条小命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那又怎么样呢?在这儿救回长孙旭,离开长云寺之后,再让觉尊杀了他么?或让呼延宗卫护送回他穷山国,最终死于长孙氏的灭国之厄?

        长孙鲋浪不在勒仙藏手里,他必是以谎言蒙骗了湖衣。

        负责看管长孙鲋浪的是舟楚客,他和吴卿才一样绝不可能背叛她,且从他手里弄走人的难度,高到不如直接放弃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长孙旭只能死。

        若长孙旭厚着脸皮靠过来,试图温存依偎什么的,她就能够毫不留情地粉碎他的自尊,借机赶他到别处去死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没法再看一次死于“女阴狱”的尸体,也不愿再见到触动心弦的男子死在眼前。

        谁知少年并未如此,窸窸窣窣起身,段慧奴听见他掀开纱幔的声音,接着是舀莲瓣水简单冲洗,然后回到廊龛穿衣……长孙旭不发一语,仅在推开阁门之际说了“我马上回来”几个字,随即闭紧门扉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果然很快便回,用黑布裹了一大包女子的衣裳绣鞋等,段慧奴以余光瞥见,猜想他是去了她们初相遇的那院里,反正内中所居全是女子,运气好还能拣中“巧君姑娘”自己的衣裳。

        聪明的判断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搬来贮着莲瓣水的铜缸,竹杓、棉巾自不在话下,段慧奴瞥见他拧了清水巾帕来,知他打得什么主意,本想继续趴摀着装晕,却听少年喃喃道:“高潮忒久都还没退,原来我有这么厉害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女郎冷哼着猛一撑起:“凭你?哎唷,好疼……好疼!”顿觉腿心热辣辣地像插着刀子,一动脸都白了,冷汗涔涔,楞没没明白方才是怎么翻过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拿湿布按上女郎丰盈的大腿,似揾似摩,按计划段慧奴是该狠狠骂他一顿,说帖早想好了却出不了口,被他一按整个人都舒服起来,才发现腿竟酸疼得厉害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养尊处优惯了,交媾是不逊于正格骑射的激烈运动,高潮更是虚耗已极,这下后疼不只破瓜之痛,也是她差点扭了大腿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拔出后,女郎兀自溺于叠涌如潮的快感,本能翻身,没有多余的感官能察觉疼痛;被长孙旭巧手按摩了会儿,好不容易缓过来,回眸赫见臀底和锦榻上到处是血,倒抽一口凉气:

        “你……你是拿什么捅了我,怎这么多血?”原指的是刀刃一类。出口才觉不对,这不是明摆着自送豆腐上门,供人消遣么?

        奸滑似鬼的胖小子脑筋贼快,不可能没想到,长孙旭却装作没听见,老实巴交地回答:“破瓜血听说人人不同,也有没怎么流、平白蒙受夫婿冤枉的,那才叫一个倒楣。”俐落地替她擦拭秽迹。

        段慧奴哼道:“你倒是挺能干活。”但这句也是授人以柄,说了才发现又是个坑,恨不得抽自己一耳光。

        向来只有她算计人,这约莫是段慧奴此生头一回觉得,说话怎这么难,长孙旭大概也觉再装就不像了,便没接口,段慧奴总觉他在憋笑,不无恼火,偏又不好发作。

        看来流影城训练下人挺有一套,他清理得又快又好,丝毫没倚仗拿了她的处子之证,便蹭上来亲昵厮磨,瞧着反而更客气了,大出女郎意料,心底隐有些失落,除此之外简直是无可挑剔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拿来的甚至就是她的衣鞋,每样两件供她挑选,连贴身小衣和肚兜等都没落下,还拿了牙梳和一面小圆铜镜。

        此番北上她未携华服,所用均与随行侍女相类,以便鱼目混珠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显非窥破了她的身份,专拣贵的、好的拿来,而是将身形牢牢记住,还具备能从剪裁衣长等联想到女子身段的眼光,才能在忒短时间内办好这事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是说是童男么?怎对女人的东西这么了解!

        但问出口就显得太在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段慧奴不发一语,咬牙忍着腿心不适,在少年帮忙下穿着齐整,半倚半坐于锦榻未湿的一角,原本打算以牙梳整理头发,但她自十三岁起就再也没自己梳过头了,往纠结的发末捋了两下,俏脸微露痛色,长孙旭就把梳子接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居然连头都会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莫非你还能烧菜?”她没好气道。“流影城原来是新嫁娘学堂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挺有兴趣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少年好整以暇,动作麻利边梳边聊,身手舌根皆不逊于老妈子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流影城有很厉害的厨子,巧君姑娘吃过‘棺材羊’不?”说了以石釜烧羊片儿、揭盖时须四人同抬,他有个叫“三炮”的朋友一掌打飞釜盖等,口舌便给,插科打诨,回神段慧奴才发现自己啧啧称奇,或曾在哪个环节笑出声,微扬的感觉还留在唇际,和心情相仿佛。

        明知少年瞧不见,段慧奴仍急敛笑意,只面颊有些发僵,或也同心情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忽听长孙旭道:“……我不会死的,巧君姑娘,你用不着担心。”将梳牙间缠着的长长发丝捋下,把梳子放到她手里,自墙角夹缝摸出一只瓷瓶,正是先前段慧奴所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猜这是一心蛊。”倒了满掌丸药,碾碎药壳,露出一只只肥虫似的灰蛹,其中几个忽扭动起来,居然是活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段慧奴瞧得恶心,绷细了嗓子眼儿道:

        “那老魔的毒虫,有甚好瞧?快扔掉!”语音方落,少年托着蛊虫的掌心泛起青气,当中紫脉丝涌,迅速扩散,无论蜈祖给的是什么,所藏俱是烈性的毒物,吃下肚绝对没有好结果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不慌不忙,垂眸提气,掌中似绽一缕金光,夺目璀璨乍现倏隐,恍如错觉,前一霎还在扭动的灰虫迅速萎缩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灰化,最终仅余少许米糠似的微透细粉,青气紫脉更是如时光倒流,就这么在女郎的眼前缩退消失,长孙旭拍了拍手掌,举起以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如巧君姑娘所见,我身体里有位朋友……不对,这样听起来好怪。”少年轻掴脸颊,露出招牌的自嘲笑容,改口道:“我体内有样东西能驱毒,之前它已救过我几回,解‘女阴狱’的关键非是阳精,而是我。我是不会死的,至少不会因为这样而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段慧奴从错愕中恢复过来,心中五味杂陈,忽然失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女阴狱”杀不了你的话,便是我杀你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女郎咬着樱唇,几乎要咬出血来,神思复杂地望着他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温和一笑,似是下定决心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湖衣说吴先生已率援军前来,此院极僻,巧君姑娘在廊龛躲好,必能得救,我就不陪你了。我得去做一件我极不想做、但眼下也只有我能做的事,若能活着回来,定想办法再与巧君姑娘见一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段慧奴料他指的是穷山国主一事,暗忖:“原来呼延宗卫也来了,可不能让他瞧见我。”这发展出乎她之意料,并非无险,毕竟呼延宗卫若有机会杀她,谅必不会手软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在长孙旭看似无意带她走,又或直接把呼延宗卫引来,鬼使神差地守住“巧君姑娘”的身份:容色略霁,顺着他的话头问: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要去做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打架。”长孙旭苦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最不喜欢暴力了,偏偏这回非我不可——应该说非我身体里的那位朋友不可。这关要是过不了,吴先生带再多人来,不过是给炼蛊场里添柴火,情况只怕更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记得一定要躲好,未听吴先生叫唤,千万别跑出来。我这便去啦,后会有期。”从黑布包袱里取出一物,郑重交给她,却是柄锋锐的剪子,看来一时间找不到匕首之类的武器给女郎防身,聊胜于无;外头事态之恶劣,不言可喻。

        天龙蜈祖给通感灵珠炸坏脑子,冲出阁院,此际院外已是寂然一片,显然人都给杀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发狂的老魔头既未复返,自是扬长而去,不知伊于胡底,待下山时小心避开就是,关吴卿才率部来援甚事?

        “炼蛊场”……指的又是什么?

        适才长孙旭一出经阁,便往那“香尘贰”所在的天井院内去,横竖他也只知这么一处曾有女子居住,肯定能为巧君姑娘找到衣裳鞋袜,毋须继续赤身露体,徒增尴尬——

        理智上,长孙旭明白合体的动机必须是救人,哪怕他头一眼便喜欢上了巧君姑娘,但不得已只能是不得已,蛊毒的危机解除后,他俩就是陌路人,就算要培养感情,也得从最初的阶段开始,人家还未必看得上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但,经历过梦幻一般的两情相悦,再看到那实属量大的破瓜血,在在提醒着长孙旭“你是她头一个男人”,那种“她属于我”的感觉强烈到很难维持清明,他一不小心就会越界,不知不觉变成那种猥琐黏腻的恶心男,自顾自的狎近女郎,无时无刻提醒她“我占有你了喔”,一想到那个画面,连自己都不禁打了个寒颤。

        找衣裳只不过是少年强制抽离、醒醒脑袋,以免破坏两人间最后一点美好距离的借口罢了,浑没想到会发现地狱。

        阁院内外散落着铁卫军的尸体,粗粗一算大概有十七、八具之多,却没怎么见血,都是折颈塌胸之类的俐落死状,完全能感受天龙蜈祖离开的急迫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对这种把蛊虫豪迈炼进身体里、明摆着没想再做人的魔头来说,逢毒即净的狱龙是天生克星,有多远跑多远,最好永不相见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也显出天龙山一脉,搞不清楚自家重宝是个什么质性、正确来说该怎么用,约莫就是祖传一笔糊涂账、自行发挥全靠吹的经典车祸现场,遇着真正的狱龙反而不知如何是好,只能夹着尾巴逃跑,被光头贼灭门也不算冤。

        出得阁院不久,长孙旭才发现不对劲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散落的兵器,墙上、地面处处是血迹,怵目惊心,然而却不见半具尸体。

        应该倒落着尸体的地方,无不拖出一道蜿蜒迤逦的乌红浓渍,就像冼焕云留在阁中青砖地面的那条;不管哪个地方的血痕拖曳,最后通通都指向同一处。

        长云寺的大雄宝殿较其他建筑巍峨气派,毋须靠近,夜里都能远远瞧见其宝顶琉璃,可想见旭日东升之时,将映出何等的璀璨金芒,或不比真正的西天极乐世界稍逊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还未接近殿前广场,便已被浓重的腥臭薰到差点往生,这当中不知隔着几重高耸厚实的金瓦朱墙,犹有这般骇人的威力,怕不是蜈祖把所有尸骸都集中了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更要命的是:长孙旭强烈感觉帝心里的狱龙苏醒过来,正对着远处的大雄宝殿尖啸,他用尽所剩不多的内息丝丝缠裹,仅能维持帝心不迸,完全没有能安抚它的手段,逼得少年掉头仓皇离去,直到巧君姑娘沐浴的那处天井才肯消停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跪在井边干呕片刻,身子虚乏到隐隐生疼,不得不盘膝调运片刻,以神玺圣功搬运周天,再多攒下几缕真气,才敢收功吐息,扶着丼栏起身。

        浓重的血腥,并非最令他忧心处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大雄宝殿那方向传来的,除了冲天的血味尸臭,还有一股难以言喻的不祥;不是出于想像,而是扎扎实实渗入骨髓、令人从头冷到脚底心,脏腑似欲全呕的那种不适;是他在溪边密林深处,树梢挂满人片、地面以鲜血绘满符箓的炼蛊场中,感受过的十数倍……不,甚或是百倍千倍以上的恐怖,绝非是错觉。

        (天龙蜈祖……到底在那儿炼什么蛊?这会儿是炼蛊的时候么?)

        老魔那“我已找到无敌于天下的法门”的疯笑似又回荡在耳边,长孙旭用力甩头,掬了把冰凉井水洗脸,逐屋地给巧君姑娘找衣裳,其实是在逃避心底的那个声音——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你要去打蜈祖?”巧君姑娘的声音,陡地将他唤回现实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没有太多选择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他还在杀人,之后会杀得更多、更狂,他不是发了疯才这样……我是说他可能疯了,但这个举动并非无意义的疯狂之举。蜈祖肯定在炼蛊,那儿的感应比密林那时还要强烈,非常可怕……我要去阻止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理由其实不难揣想。

        无论天龙蜈祖炼的是什么,只要还在蛊毒的范畴内,少年体内“那位朋友”就是老魔及其夸称无敌的邪恶法门唯一的克星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净化毒性是一回事,就算没有了蛊毒,天龙蜈祖仍是非常可怕的对手,打赢是不用想的了,届时长孙旭该如何逃脱?

        万一没能逃走,又将遭遇何等报复?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在发抖。”段慧奴毫不留情地指出,本能压低嗓音,带着命令的口吻:

        “留下来保护我,别干蠢事。你在这儿,蜈祖不敢靠近,我才能安全无虞;抛下自己心爱的女人去送死,这是双重的愚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你好歹也脸红一下下,装出点害羞的样子才有说服力啊!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哑然失笑,但也只敢在心里吐槽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他很认真想过这点:以湖衣的甜美,每天被少女念个几句简直就像洗涤心灵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说或许有些失礼,虽然形式和内涵完全不一样,但本质上跟撸管是一个意思,能帮助你排出脏东西,留下更好的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娶了巧君姑娘,即使在床笫之间极为合拍,但过日子也不是只有插穴而已——虽然巧君姑娘的前后两穴都棒极了,瞻前顾后,是两倍的好处——但每天给她骂上几遍的感觉肯定不同于表妹,搞不好会物理减寿,被念到去自杀之类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他还是喜欢巧君姑娘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也不想去啊!”少年苦笑:“但非去不可,这事只有我能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段慧奴突然恼火起来,厉声道:“你没有这么伟大!别说‘只有我能做’这种话,世上多的是能人,你怎么知道——”突然瞠目结舌。

        (为何……我会和娘说出一样的话?)

        她记得小的时候,在人前温婉贤淑、把府衙内外打理得有条不紊,认为是贤妻典范的母亲,其实经常夜里与父亲争吵。

        父母亲总以为她睡了,然而并没有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就是个领皇粮的,没这么伟大,需要去救所有人!”

        隔着墙,母亲压抑的嗓音带着哽咽,是清清楚楚的愤怒不解,不明白聪明温柔的丈夫为何像着魔似,为这片陌生土地上的陌生人奔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就随意应付一下,过得几年,说不定便能调回央土去,这样不好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他们也是人,梦娘。”父亲没有粗声,但并非是不带愠怒的口吻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许他也不明白妻子何以不能明白,解释得有点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朝廷不做,总有人要做。父母官父母官,不把南陵百姓当作自家的孩子,岂能以父母自居!”

        母亲一听更来气了,呜咽道:“连我个妇道人家都知道,镇南将军就是虚的!南陵土人有自己的县衙,有自己的国王,不是你的孩子……巧君才是我们的孩子!以前当县老爷还有三班衙役,做这将军连个护卫都没有,你还要管人家土着国王都管不了的事!你知道我每天那个怕……怕什么时候你就回不来了……呜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约莫是触动柔情,父亲搂着温言安慰几句,见母亲这回没忒好说话了,怕是要他撂下个子丑寅卯来,应承不管某事之类,忍笑收紧臂围:“好梦娘,他们需要我挺身而出呀,别闹性子了。我家娘子才没这般不讲道理的,她心肠最软了。”母亲被逗得破涕为笑,半晌仍不死心,咬唇道:

        “世上多的是能人,你怎么知道非你不可?你不管,指不定别个儿就管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父亲松手低头,含笑瞧得母亲雪靥泛起娇红,臊得都不好看他了,才伸指轻轻在妻子娇腴的胸脯一点,正色道:“看不下去时,就是心在告诉你了,此际非你不可,须得挺身而出。永远都不会错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看不下去,就是非做不可的时候了。”长孙旭的声音把她从回忆的涡流中拉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跟害不害怕、有没把握无关。我以前劝过一个朋友,让他莫管江湖闲事,让上头的‘大人’烦恼就好,他家里头还有老父和云英未嫁的姐姐哩。如今想来,才知是说了浑话,希望他不会怪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少年捏了捏拳头,似乎这样便能抑制恐惧,冲她一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若当作不知,就这样跑了,后半辈子别想睡安稳。我会不断问自己:‘你明明是能克制那厮的,怎么不试一试就放弃了?’而这不可能会有能合理开脱的答案,至少我想不出来。所以我要去。但这真的很蠢就是了,我肯定会死的,哈哈哈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英雄最重要的,是心气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些人的外表看不出来,也可能确实是欠缺了武勇豪腕、凛凛雄姿,但光凭心气,便足以使他们成为英雄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和她那温和逗趣的父亲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女郎静静地看着他,忽然伸出葱尖儿般的纤纤食指。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把那个拿来。还有那个。”长孙旭依言取至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是件酡红色滚金边的艳丽肚兜,还有一方小手绢,皆是段慧奴之物,被压在包袱最底,长孙旭单手将上头所叠一件件拎上锦榻,才得重见天日。

        段慧奴先将白丝绢双折压出折线,平摊在一旁,然后才拿起利剪,把肚兜上同色的颈绳剪下来,缠住一束发梢绑了个小巧蝴蝶结,冷不防将那束乌发“喀嚓!”剪落,置于绢上,流畅滑溜到长孙旭来不及惊呼,便已俐落地完成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南陵风俗,女子将发束赠给倾慕她的男子,是祝愿他武运昌隆的意思。这束送你,下回想要直接开口,别偷偷摸摸的,难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讷讷把插进怀襟里的另一只手拔出来,掌里还攒着方才从牙梳偷偷捋下的几根发丝。

        段慧奴轻哼一声,似蔑似冷,看着没有把绢儿叠好、连发束一并给他的意思,只是斜乜着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不知为何,长孙旭总觉女郎眸光特别湿润,说不出的迷离诱人,比淫药发作之际更酥软魅惑,却完全是清醒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只要这个……”柔软的朱唇轻轻开歙着,吐出一股若有似无的湿热香息:

        “就够了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口干舌燥,胸中怦撞如擂鼓,连开口都像硬生生撕裂创痂也似,疼痛得无以为继。

        巧君姑娘本就不需要催情药,她想要的话,能轻易夺走他的灵魂乃至性命,少年可以为她沉沦永劫,万劫不复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他不知道还能要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女郎倒转剪子递去,比少女湖衣还要莹润、像鹿一般的湿漉眸光引导他似的,缓缓往下移,一只手却轻揪裙膝向上提,绣鞋、罗袜,细直的足胫,透着粉酥嫩橘的浑圆膝盖,还有那双能逼死人的修长大腿……长孙旭“骨碌!”咽下唾沫,两眼发直。

        段慧奴的裙下空空如也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虽替她拿了两条骑马汗巾,一来绑束不易,女郎禁不住让他翻来覆去的弄,蹙眉嚷着腿心疼,能不动就不动;连移一下大腿都疼得厉害,棉巾直接兜裹外阴,和按压着伤口也没甚两样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个聪明人光想就觉得不成,极有默契地略过了此节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钻进女郎裙子里,嗅着蜜膣的淫骚气味,无论是抚她大腿,或将利剪贴上阴阜,段慧奴都轻轻颤抖着,纤嫩玉指揪紧锦榻,忍着插入似的呜咽,没吐出一句斥责,温驯得令人心动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看着黏闭的蛤缝间沁出液珠,随即化为一线腻润液光,清楚渗映出蜜缝的形状,然后沿着饱满的玉蛤淌过会阴,流到小巧的肛菊肉窝里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抑着伸舌舔舐,乃至把食指插进伤口还未愈合的玉穴的冲动,剪下一撮浓密乌黑的卷茸来,小心捏进女郎掌心里,才为她放落裙裳,细细抚平。

        段慧奴以一根发丝三转五绕,将粗卷的耻毛扎作一束,连着发束以白丝绢儿裹好,一把揪着长孙旭的衣襟拖近,把两折绢巾放进他怀里;至于他们是什么时候、又是怎么拥吻起来的,他已想不起来,只记得是女郎主动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是个永诀之吻,与湖衣的最后一瞥所蕴相类,但却更为深浓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南陵,女子的耻毛和发丝做为赠物,皆是祈求男子武运之用,并非单纯的狎淫取乐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凡战士出征,可向任何女子要一束头发当作幸运物,有人会借此表意,寓有“胜利回来的承诺”的意思,或约定成亲,或一夜缱绻鱼水尽欢,只消事前合意而定,事后就必须践约,不可反悔;但也不限于此,亦可纯求武运,只要不是女子主动送出,便不算是触犯忌讳。

        如王后之发,经常是国主连佩刀、旗帜一起赐予统帅的军仪,不会有人觉得是在亵渎国主之妻。

        而私处毛发象征的意义,则又全然不同,得到的男子会珍而重之的收藏在刀柄里,或于腰带带扣的暗格中,是比头发更深的寓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段慧奴永远不会告诉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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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为防接近大雄宝殿之时,狱龙闹动到镇压不住,长孙旭在神坛前调运了盏茶工夫,不避巧君姑娘之眼,直接运出了帝心缠绕真气,收功后也未掀开帘幔与女郎辞行,无声无息出了阁院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怕自己意志不坚,一贪恋起温柔,便没有勇气涉险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虽说如此,“暴虎冯河”从来就不是长孙旭的座右铭之一,他没打算送上门去死,在心中悄悄分析了已知的情报:

        拿大雄宝殿前的广场堆尸炼蛊,这蛊虫要不是极大,便是极多。

        被狱龙弄死的那尾赤蛇,尺寸已相当惊人了,长孙旭不认为蜈祖还有更大只的压箱宝藏着掖着,倾向于是“多”。

        万物之中,身形小的长得快,天龙蜈祖大规模集中尸体,看来是想快速养出量大体小的蛊虫。

        考虑到长云寺生变的消息,不出一日就会传将出去,届时各方人马必定赶至,因此蜈祖的标的,是在一天内就能长到可“无敌于天下”的庞大数量、毒性剧烈,普通人稍触即死,甚至来不及施展武功——

        女阴狱。少年忍不住“啧”的一声,心头沉落。

        聪明人真他妈是够辛苦的,连骗自己都没办法。长孙旭每天都被自己的聪明帅醒,迄今还没法习惯。

        好消息是:女阴狱在体内好朋友的狱龙之前,就是团渣渣,就算堆起几十具尸体养香菇似的批量生产,料还不够狱龙舒展筋骨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担心的是另一件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天龙蜈祖发现两人躲在帘幔后出手袭击,与长孙旭一接触,身上毒质遭狱龙净化,瞬间喷出大量乌蝇般的黑点,随后迅速风化,过程和他后来净化一心蛊所见近似,可知乌蝇即是被蜈祖炼进身体里的蛊虫,长孙旭甚至认为那就是“女阴狱”本体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此一来,何以天龙蜈祖不惧女阴狱蛊,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:勒云高死后,天龙山为见从的师父光头贼所灭,老魔痛定思痛,遂将手上最毒的蛊炼到身体里,虽被折腾得不成人形,居然克服了此一骇人烈蛊,与之共存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给冼焕云的解药是假,因为根本就没有解药,勒仙藏知道无药可解的蛊毒一旦失控扩散,后果将不可收拾,这才阻止老魔滥用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推论若能成立,一旦天龙蜈祖体内的女阴狱蛊完蛋,势必也会损及同化的宿主,老魔头就算不死,肯定去掉半条命,就能借机除掉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直到广场之前,日九都还有五六成的把握能跑,三四成的把握能杀,然而眼前所见令他呆若木鸡,就连呛鼻到几欲阻断呼吸的血腥肠秽都薰不醒少年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望着眼前骇人的场景,只觉无间地狱也不过是如此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无法判断到底死了多少人,只有极少数的尸体是完整的,长孙旭只能从血浆耷黏着的发量推定是男是女,光着头的约莫便是长云寺的僧侣。

        支离的尸块和剥下的身外物,在广场两侧堆得像一排具体而微的山峦,头颅全被取走,最多的是骸骨架子和内脏之类,因为泼漆似的罩着厚厚一层血泥,不住缓缓流溢,根本无法看清。

        广场中央,割下的头颅堆成一座人首塔,基座像用赤红湿泥加固而成,定睛一瞧,才发现全是从人骨架子剔下的肉条,或许还有肠子内脏等,感觉像天龙蜈祖支解尸体后,精挑细选的部位全在这儿了,看不上的便扔一边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应该是要吐的,然而实在太过好奇,忍不住靠近“塔基”些个,见束束血红的肌理间,钻着大大小小、五彩斑斓,像金龟又似甲虫的怪异小虫,个体介于花生和米粒间,单看并不觉丑恶,但一片虫海此起彼落乍现倏隐,令人寒毛直竖,长孙旭再也受不了,胸腹间酸气直窜,踉跄后退,“呕”的一声吐了个死去活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错开人首塔的遮挡,赫见殿前阶台的角落暗影里,浑身浴血的天龙蜈祖佝偻着背,垂首闭目喃喃低语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立于地面一幅繁复狞恶的巨大符箓间,脚下堆着明显由一名成年男子支解而成的尸块,长孙旭瞧了半天,惊觉血污披面的首级或是冼焕云,细辨下果然没见胸骨塌陷的那截,换了同部位的略小尸块,挂着两只干瘪的垂乳,兴许来自何嬷,但少年不想深究。

        切分其实尚称齐整的大部尸件,堆起来像生篝火用的柴薪,有微妙的器物感,除面孔、手掌脚掌以外的部分,皮肤俱被剥除,红通通的肌理间隐约可见虹彩斑斓的蛊虫钻动,但同样面积里的数量,明显比人首塔那厢要少许多,蛊虫的形体也明显更大,瞧着应有山楂果大小。

        地面的符箓是用不知混了什么的污血绘成,近似长孙旭于林中所见,却更精细讲究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听过“术法”一说,是以符箓汲引地气,或以生灵献祭等秘法调动风水灵气的道秘隐沦之术,听着十分神秘,其实同机关医药一样,是一门讲究技术条的学问;会觉得很神秘,只因传承戒慎,修行不易,故见者寥寥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便在东海武林正道,也有指剑奇宫这样的名门大派钻研涉猎。

        南陵虽是化外土着的国度,或有类似的系统流传,这地面的怪阵应是一类的东西,只是长孙旭不通术法,瞧不出端倪。

        先前找衣裳时,他曾感到强烈的邪恶不祥,是瞬间五内翻涌,心中陡地冒出难以言喻的恐惧之感,本能便要逃开、却偏偏腿软到得扶墙的程度,非比寻常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也是他一见符箓,就立刻联想到术法的原因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那般异样在他逃到天井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,至今依然如此,无法判断是不是错觉,或其中有何蹊跷。

        思忖间,尸件堆薪忽然动了起来,蓦地一阵叽叽怪响,血肉横飞,三只约莫荔枝大小的彩蛊虫交缠着窜至尸堆顶端,迸出刺耳的喀喇碎裂声后,又突然没入血肉中。

        天龙蜈祖冷不防伸出枯爪,抓出了一团掌心大小、半液半固,只有流辉虹彩与蛊虫相仿的物事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东西在他手里挣扎一阵,凝成似甲虫非甲虫的巨大异虫,从唧唧的怪异响声推断,就是那三只彩蛊虫所化!

        (它们是在……互相吞吃!)

        “炼蛊”本就是强强相食,最后产生一只最强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最早的蛊术,是把蜈蚣、毒蛇、蝎子、赤龙(蝾螈)和蟾蜍等五种毒物置于瓮中,存活者即是最毒之物。

        女阴狱蛊的毒性烈于寻常毒物,使其同类相残,似也是合理的炼制法门。

        天龙蜈祖嘶声怪笑着,不住收紧指爪,掐得女阴巨虫唧唧嘶叫,捏着虫身的枯爪以接触虫身处为轴心,迅速泛起骇人的青紫毒气,显然毒王也非任人宰割之辈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心想:“这堆里好不容易产生了优胜者,拿去别堆参加晋级赛不好么,捏死它是干啥子?”正想着,“啪唧!”一声,巨虫被老魔捏作一团七色斑斓的金质彩浆,天龙蜈祖浑身一颤,仰头露出极舒畅的神情,长长呻吟了一声,将彩浆信手甩落,枯爪却是原本的黝黑肤色,浸染的青紫毒气只余一丝轻烟化散,再也瞧不出异状。

        乖乖隆地咚!这都比女阴蛊王还屌了,你放过小动物好不?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心里没底,攒紧了沿途捡来的钢刀,腰后还连鞘插了一柄——他虽然练的是《神玺金印掌》,但掌法也就练了个把月,实在不想空着手跟这种脏东西打,要不是多带反而累赘,他都想再拎几柄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类似的尸件柴堆血符箓,大殿前还有六七堆之多,可以推测老魔该会逐堆捏过来,逞那徒手爆虫的大威风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觑准个近墙的血符箓,捏鼻绕过残件山,悄悄爬上墙,伏在瓦背,耐心等天龙蜈祖来到墙下,于符箓当中攫出最后那只获胜的蛊王捏爆、仰头享受的一瞬间,举着刀一跃劈落!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我干死你个老干妈!”壮胆也别乱喊啊!

        这下便没把老魔劈成两半,劈到胃也是能接受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岂料乌影一晃,蜈祖侧身闪开,长孙旭摔在血肉黏腻的尸件里,恶心到几乎崩溃,回过神才发现不小心把刀扔了,眼眶空洞、满脸嵌着碎珠破片的老蛤蟆已至身前,枯爪暴长,猛地扣住少年咽喉!

        (没、没办法了,用那招!)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死死扳着锁喉枯爪,以免被一掐断息,奋起余力鼓运帝心,被束缚已久的狱龙连本带利,一股脑儿释放出净化之力,瞬间天龙蜈祖背衫炸裂,数不清的细小黑蛊破体而出,泼风般的唰唰声持续了数息才慢慢消停,枯爪一松,眼冒金星的长孙旭没等视线恢复,晕着脑袋连滚带爬,远远逃了开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谁更早恢复力气谁就能赢——少年捂着脖子趴地干呕,边吐边甩自己耳光,使劲掐大腿,总算摇散满眼金星,咬牙撑起。

        赫见一丈之外,天龙蜈祖的上衣碎尽,裤脚与皂靴尖齐齐爆开,露出兀鹰钩爪般的趾甲,整个人仿佛瘦了一圈,肤色变成犀象外皮似的怪异灰色,干瘪到能看清胸肋的形状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外表看,长孙旭应该是赌对了:涤净女阴狱蛊之后,与之同化的蜈祖肯定元气大伤,才会显现出干瘪衰老的模样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长孙旭心底却隐觉不祥。

        天龙蜈祖原本是肥头大耳、脖颈粗短,加上酱紫色的湿黏皮肤上生满疖瘤,瞧着才像癞蛤蟆精。

        此际缩了几号都不只,仍是宽嘴对眼,瞧着像只瘦了的蛤蟆,人形反而更淡薄了,长孙旭甚至觉得他舌头隐有变长的迹象,瞧着令人毛骨悚然。

        更怪异的是:天龙蜈祖双肩两大块皮肤、各自延伸到前胸后背的,颜色质地又与其他部位的灰败不同,一是隐带铜灿的甲壳状,一是暗红色鱼鳞癣似的鳞甲,就像——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铜蜈和赤蛇!”长孙旭瞠目结舌: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对自己的身体……到底做了些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天龙蜈祖尖声大笑,抚着嵌满灵珠碎片、血肉糢糊的瘦蛤蟆脸,忽露感慨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自从天龙山被焚,老子成了丧家之犬,惶惶不可终日,一心想重见光明。但勒仙藏那小子算盘极精,若不能对他有点用,拿到《五命通》秘法的真传之后,肯定将老子一脚踢开,绝不肯为老子花半毛钱,别提给什么灵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一个半瞎老头,气血已衰,力不从心,眼看被徒弟抛弃在异乡街头……以为老子会眼巴巴等死么?想得美!破罐子破摔,搏这最后一次,老子将这五命通之法用在最毒的五邪蛊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勒仙藏以为我给他炼邪蛊兽,横竖他也看不上,不过是哄着老子当猴儿耍,殊不知老子非但是给自己炼的,还以缔命术练五邪蛊,从紫毒金蟾死后邪力回归,老子便知成了!此后随他指使蛊兽、当垃圾任意牺牲,反正缔魂邪力全归老子,比他那破烂的五毒缔魂使强百倍不只!哈哈哈哈!”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本以为以肉身练女阴狱蛊已够疯狂,没想到天蜈老鬼居然把“五命通”的缔魂术法,用在蛇蜈等虺类身上,虽不知原理为何,光想到人虺融合的后遗症就令长孙旭头皮发麻。

        老魔越来越疯,保不齐与此有关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天龙蜈祖显然意兴遄飞,越说越上头,得意道:

        “勒仙藏在灵珠内暗藏机关,交给冼焕云对付我,老子本该栽得彻底,岂料残珠入脑,教五感直接越过了眼耳舌口,映在老子心里,既清楚又明白,谁也蒙蔽不了老子!你小子在三道墙外老子就知道了,逗你玩呢!这如果是天意,老子便是天选之人!”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知道鹿石一类的宝物除了储思,也有澄清心神、拓展感知的功用,对修道人来说简直是梦寐以求,因而价值连城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异宝化成齑粉,穿入蜈祖的头颅中,说不定真能取代因衰老或外力而伤损的感官,暂时拥有等同视力听力的超强感知,也是有可能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与其说是异能,倒不如说是回光返照。

        嵌入的珠碎毕竟是外物,极不稳定,便在伤口愈合之际,也可能轻轻一动偏离原位,使异感退化乃至消失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天蜈老鬼说不定连心智都被灵珠碎片给炸坏了,同疯子也没甚好说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少年不觉得他只有疯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炼蛊、符箓、缔命……难道是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小子很聪明啊!老子嗅到你转对脑筋的味儿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老魔咧嘴一笑,黑长的蟾舌嗦嗦搅转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专为你设的局,你来阻止我啊!”瘦腿猛然蹬出,劲风几乎割裂残剩的裤筒,露出带着黑色交错虎斑的暗赤皮肤,得自五邪蛊中“黄睛火龙”的强大跳跃力抢在少年之前,越过他身后的血箓尸堆,从中捞出未分高下的三枚女阴蛊虫,落地瞬间使劲一捏,连同养蛊的残肉迸成了金虹色的浆泥!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晚他一步,拔出腰后军刀挥去,天龙蜈祖信手一捏,揉纸似的将精钢揉成一团,枯爪乘势直进中宫,轰得少年倒飞出去!

        冼焕云便是绝命在同一招下,千钧一发之际,长孙旭双掌本能圈转,使出《神玺金印掌》的一式“掷首陴外”,将最致命的一击拨了开去;余势所及,背心重重撞上人首塔,撞得头颅轰然摊散,露出其中的铸铜金身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长云寺大雄宝殿前的佛陀坐像,据说是昔日大日莲宗所遗,高两丈,在东海丛林甚是有名。

        流影城高层不好佛法,风气所及,长孙旭自是从未听闻。

        千年古物被老魔拿来当堆叠人首塔的支架,少年撞得几欲呕血,摔落巨佛的双盘胯间,勉力扶着厚厚铸铜外壳起身,猜想前心后背不知断了哪处、或者是哪几处的骨头。

        散落一地的头颅间,依稀能见用鲜血混异物绘出的巨大图形,色近枣黑,勉强能与血污区别,长孙旭毋须细看,已知猜想不幸成真。

        人首塔并不是为了养蛊而堆的,遮住地面的符箓才是老魔头的目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天龙蜈祖发现没将他打成烂泥,嘿嘿笑道:“挺好,配得上老子设局,赚你入瓮。要不是宝珠开启了灵智,老子没想过狱龙能这么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(他……他知道我得了狱龙……)

        是我大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当你觉得自己实在太聪明,便是要搞砸的时候。”传授他神掌的那位前辈在棋摊与他捉对厮杀时,曾这么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瞧,你要输了。”那是他头一次在杨柳岸落败。

        天龙蜈祖若能以“五命通”与五邪蛊缔命,在赤蛇、铜蜈等五头至毒邪虺身亡后,引回缔魂邪力,借以得到其力量,有没有可能在一个更大的法阵里,与更多更强的蛊虫缔下魂结?

        这样一来,就只欠一个能将它们一口气杀光的力量——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若逃走,老子就继续在长云寺养蛊,慢慢地杀,悠闲惬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天龙蜈祖笑道:“但你也可能硬着头皮当出头鸟,想在那小花娘面前威风一把,这也挺好。只是出头鸟死得早,你小子没想仔细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待老子从你的尸体里挖出狱龙,与它缔命再杀掉,狱龙的力量便归我了,自产自销自宅宰杀,你看多好的一条龙!”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捏捏拳头,略微活动胳膊。好在双臂的骨头应该没断。

        天龙蜈祖全未考虑女阴狱蛊的传染性,事实上传染对他有利:源源不绝的新蛊既伤不了他,捉来缔命又能增强力量,何乐而不为?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必须摧毁全部的女阴狱蛊,但如此一来,消灭的蛊虫将通通成为老魔的力量,何止两难?

        简直就是死亡循环。

        快想啊,长孙旭,你不是聪明得要死,天天被自己的聪明帅醒么?

        快点想到解决的办法啊!

        “快天亮了。”天龙蜈祖喃喃道:

        “坏人总是死于话多,咱们这就不聊了罢?我猜你是不会爽快交出狱龙的,那便直接来罢!”双爪一错,倏忽已至少年身前!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背倚铜佛退无可退,眼前生路既绝,心情反而宁定下来,不慌不忙,掌分两头,左旋右绕后一击贯出,正是《神玺金印掌》的初式起手“干清坤夷”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下内力雄浑,掌式精妙,招劲沛莫能御,蜈祖“咦”的一声:“好小子,有来历啊!”未敢撄其锋,收爪飘退,但其实是虚招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要长孙旭挥掌追出,便要以黄睛火龙腿的急速身法由侧面钻入,锁喉扣胁,全是残毒杀着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下盘稳如狗,掌式连绵,径转第二式“而旸而雨”,完全不理对手进退趋避,当作健身操来打。

        临敌放对,一般情况下这么搞,肯定是要死的。然而在双方内力深浅、招式精奥相差太过悬殊时,“不理对手”其实也是种打法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毫无临敌经验,天生又不是能下手杀人的狠厉性子,拆解应对徒然自曝其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遇到强敌你就跑——把这句加入你的座右铭里,打架时放第一位。”教他掌法的那人说:“真跑不了,就找个能背倚的地方,规规矩矩把《神玺金印掌》从头到尾打一遍,中间找机会跑;打完一遍没跑掉,你就再打第二遍……听着很孬,是不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,我觉得挺神的。”日九笑了成憨憨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人哈哈大笑。“这样很好。你就这么办。”

        《神玺金印掌》卅六式不仅是攻防一体的外门绝学,同时也是修练内家真气的顶尖法门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拉开架式,越打越顺,掌势不住往周身堆叠劲力,相互援引,渐渐在身前形成了一面半球似的无形气盾。

        任凭天龙蜈祖的利爪能撕铁揉钢,一切软硬劲力俱止于少年的身前三尺处,莫说肢接,连半寸都突不进,仿佛打在一张极厚极韧极滑溜的大鱼皮上,老魔越打越火,但也不过是烦躁而已,胜负从一开始就决定了——从他仍源源不绝从缔魂引力得到补益,丝毫不觉疲倦,便足以证明这一点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小子巴巴跑过送死,定是自诩正义之士,目的不只是杀死自己,更要摧毁所有女阴狱蛊,以免扩散成灾。

        但缔了魂的蛊一灭,力量便会回归魂主,女阴狱以毒性剧烈和迅速繁殖称霸蛊界,个体的力量并不大,无法像赤蛇、铜蜈那样,邪力回归时非常有感,肢体某部能立即提得提升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刻他仍持续得到小股的力量,代表少年正不断以狱龙消灭女阴狱蛊,多半抱着“能杀多少算多少”的冬烘心态,殊不知秤杆越见倾斜的结果,最后一定是少年完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哈哈哈,你小子现在求饶的话,老子考虑给你个痛快!”天龙蜈祖厉笑道: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累了罢?一边运功挥掌,一边悄悄以狱龙消灭蛊虫,你这是给老子炖补汤啊!长孙旭你是脑子糊了罢?哈哈哈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我只是在测量蛊虫散布的边界而已。”少年笑道:“现在已试得差不多了,广场外延约一丈方圆,便无女阴狱蛊的踪影,很方便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出招时开口不泄真气,这是一流高手的造诣,连天龙蜈祖讲干话时都只能改使筋骨刚力,不觉一凛,闻其言又不禁一凛:“方便什么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方便清场。”长孙旭再度打开帝心,被整整缠完卅六式神掌、无法痛快袪毒的狱龙终于自由,仿佛得到大闹一场的许可,净化之力以铜佛为中心,漫至广场外沿一丈处,残肢、头颅、尸块,乃至地面弥漫的血污里,乌蝇般难以数计的黑点冉冉窜起,颜色急遽消淡,到半空时已余细白碎屑,被远方浮露的鱼肚白映得微透出光亮,仿佛下起了金雨。

        天龙蜈祖身子一僵,趾尖离地近寸,似凝似悬;下一霎眼,无数微小的光点如流萤般从四面八方飙至,前仆后继地钻入老人体内!

        蜈祖一声断喝,声波卷着尘沙泥血向前轰扬,几乎泼出了少年身前的气盾形状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原来……无敌是这种感觉!这么多的力量,积沙成塔,如此强大……哈哈哈哈哈,老子可真是太厉害啦,哈哈哈哈哈——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当你觉得自己太厉害,就是要搞砸的时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双掌推出,起手式“干清坤夷”终于穿出气盾,天龙蜈祖求之不得,两只枯爪想也不想迎上,“啪”的一声四掌相抵,少年十指反扣,牢牢握住了老魔之手。

        下一霎眼,半球形的气盾忽然翻过来,成了个完满的球形,连同尘沙泥血,将蜈祖裹入其中。

        缔魂引力起于无明,无论其质为何,总之就不是内力,无视气罩仍不断穿飞入体;入体之后合于经脉丹田,便成内力,这种不辨精粗的内息远比不上神玺圣功致密,任凭蜈祖如何吐劲,少年的掌心和那只球形气罩如铜墙铁壁,翅虫难以撼动分毫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知过了多久,可能仅只片刻,砰的一声闷响,凭空爆出一大团乌浓血球,形状浑圆得十分诡异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撤去神玺真气,混着血浆碎骨的肉麋才啪唧一声摊落地面,缓缓推溢开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扔下两只残断的枯爪,瘫坐在大佛怀里,还未调匀气息,已听见远处的山门外传来马蹄震响,呼喊声此起彼落;细听片刻,他闭着眼泛起微笑,勉力撑起身体,开始计划逃跑路线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吴卿才是认得他的,长孙旭一点都不想被捆成粽子,带到那段慧奴跟前。

        天,这时终于亮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********************

        逃跑实在是不怎么顺利。

        密道是不能用的,搜山长孙旭也料到了,拣了个隐蔽角落,本想等到夜里摸黑再走,还没撑到晌午,就已被逼着转移阵地,整个下午都在惊险逃命中。

        考虑到自己其实非常适应文明,长孙旭自觉表现不错,只没料到对方居然这么狠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不是搜救的力度,而是搜捕,找的不是段慧奴而是他。

        真可以啊你个段慧奴,少年在心中吐槽。整座长云寺死成这样,她都能让敌人遍寻不着,偏偏救援一到人就出现了,连找都不用找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本预期会有一到两个时辰的“公主救援时间”,能好整以暇溜下山,这下反坑了自己。他甚至没时间确认巧君姑娘是否平安获救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足足在山上待了两天,第三天清晨下山时,在山脚被扮成农民樵夫的丹心灰卫士堵个正着,他一咬牙打倒了几个率先上前的,可能没吃没喝没睡有些暴躁了,下手没甚分寸,尽管打得狼狈,余人都没敢再来,只敢散成圈子远远围着他一看就知道在等后援。

        麻烦。长孙旭不用看也晓得自己的脸色有多阴沉。

        湖衣是对的,这不是什么请客吃饭的过家家游戏,为了维护某些人的利益,让事情“照着计划走”,他非死不可。段慧奴是认真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闻讯赶来的大队是由吴卿才亲自率领,可见重视,长孙旭不知是该感到光荣,还是直接骂干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另一队全副武装的骑队横里杀出,少年认出了为首之人的兽形铜盔。

        呼延宗卫从吴卿才手里,再次带走了少年,但长孙旭其实别无选择。他需要吃点东西洗个澡,好好睡一觉,想想之后怎么办。

        段慧奴那边,肯定有个摸透了他思路的人,这是他逃亡两天后得到的结论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人掌握他的模式,知道他怎么看怎么想,遇到这种情况还继续落子的话,最后一定会输,他需要封盘休息一下,转换心情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孙旭很费力才勉强不从鞍上晃落,连就着清水吞咽干粮都不容易。

        呼延宗卫没来烦他,静静并辔,可能是想需要时,至少来得及拉他一把。

        南陵人都不聊天的么?

        还是老人习惯等人开口?

        少年决定打破陋习——如果有的话。况且,他的选择需要更多依凭,而他一直以来都了解得太少,天真以为只要躲够远,风暴不会真的降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想知道……”长孙旭扶着鞍头淡淡一笑:

        “穷山国是个什么样的国家。你能告诉我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。”初老的虎将笑起来,终于打开话匣,一路从山下说到越城浦都还说不完,长孙旭都不知道他原来是个这么风趣的人,还会说荤笑话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许……是我让他等太久了吧?

        少年忍不住想。

        越浦城楼不管看几次都觉得精巧讲究,还未通过层层关栅,文明的气息便已扑面而来:形形色色的食物气味,女子所用的胭脂水粉和薰衣香,微风吹过河渠水面和杨柳丝条;车辆的木质和漆味,被露珠打湿了的马毛和鞍革……这是日九习惯也最感舒适的,和煦悠然的生活氛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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